时间:2022-05-18 21:00:16 作者:vd87asppsy 浏览量:49125
女主收男奴被纯清学生调教虐杀的肉丝妈妈
美团方面对中新财经表示,已为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通州区、西城区以及海淀区的封控区、管控区的一线抗疫保供人员送去“防疫健康包”,里面不仅包括新要求的N95口罩、一次性手套等,还增加了医用隔离服、一次性鞋套等20余万件防疫物资。 据《新疆日报》2019年报道,杨军生说:“民生优先,是辽宁省对口援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据报道,为了使当地百姓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辽宁省修路48公里,安装路灯4100盏;新建集中供热设施23座,供热管网110公里,新增供热能力820万平方米;新建水库,新建防洪堤16公里、供水管道80公里,解决了2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5月2日,北京市第322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获悉,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通报,截至2022年5月1日24时,朝阳区建外街道北郎东社区、劲松街道农光东里社区近14天各累计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房山区窦店镇一街村近14天累计报告9例本土确诊病例。经市疾控中心评估,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级标准》,本市即日起将朝阳区建外街道北郎东社区、劲松街道农光东里社区,房山区窦店镇一街村由中风险地区升级为高风险地区。 5月9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29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全力以赴做好顺义区疫情处置,北京农商银行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 5月3日0时—5月4日24时,江苏江阴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41例,5月5日0时—16时,在继续开展的核酸筛查中,已发现46人核酸检测异常,正在抓紧复核。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活动轨迹主要集中在周庄镇华宏村、金湾村、周西村,云亭街道毗山村,除上述区域外活动轨迹还包括澄江街道城中社区、高新区杨市社区、华士镇华士村。上述人员均已按要求转运至无锡市定点诊疗机构,涉及病例居所、工作场所、经停的重点区域已迅速落实管控措施。 而且,指引提出,封闭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区复工复产牵头部门申请轮换已复工复产人员,相关人员可凭48小时核酸阴性,进小区前加测1次抗原,如阴性可回小区。有条件的区可结合防范区的调整扩大,适时启动防范区内员工由无疫小区至无疫厂区、园区或楼宇的“点对点”半封闭管理,员工可通过班车通勤。 感染者220:现住房山区窦店镇于庄村。4月23日感染者204、210曾参加其在家中举办的婚宴。4月24日作为风险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当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4月2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通过铁路来返乌。在列车始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上车。通过公路来返乌。疆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乌返乌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公路关口进行核酸检测、测温、扫码、查验绿码后通行。通过飞机来返乌。疆外入乌人员,登机前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核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测温,宣传引导旅客注册新疆政务App并填写入疆申报。
大学生景区坠亡,家属索赔90万被驳回 主审法官回应。。。。
没有购票进入景区出现了意外,景区应该负责吗?近日,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去年7月,小刘没有购买门票进入庐山景区的龙首崖景点,多日后经她父母报案,警方在景区找到了小刘的尸体。经查,她在7月26日进入景区的当天已经坠亡。小刘的父母要求判令景区赔偿90万元的诉求被驳回。
景区是否该负责和小刘是否购票有关系吗?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公平责任在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孙莹专访了此案主审法官和民法专家。
女大学生未购票进景区后坠亡
父母起诉景区索赔90万
2021年7月26日,女大学生小刘进入庐山风景名胜区龙首崖景点后失踪,8月6日,她的父母向庐山公安局报案,警方于8月10日在龙首崖下方约60米处找到一具尸体,经DNA比对确定死者身份为小刘。经过侦查,小刘在进入景区当天坠亡,未被发现。
监控截图
主审此案的江西省庐山市法院法官黄达介绍,法院经审理查明,死者小刘进入景区是通过登山小道,并没有购买门票。小刘在高中时曾因学习压力大,患上轻度抑郁症,在事发前曾与母亲发生争执。综合法医检验报告、父母提供的线索以及其他调查结果,警方确认排除他杀。经过庐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对小刘的父母给予4万多元的补偿。
签完调解协议后,小刘的父母将庐山景区的管理部门告上了法庭,认为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90多万元。
视频截图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按照民法典规定,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也包括像庐山这样的景区,他们作为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承担安全保障的义务。具体来说,像庐山这样的景区在一些危险地段有没有安装护栏,有没有风险提示,有没有人员巡查,一些特殊地段有没有监控等,如果景区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再出现伤亡或者再出现一些意外,景区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
法院审理认为景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庐山景区管理部门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对小刘的坠亡是否要承担责任?
黄达介绍:“法院审理认为:龙首崖景点作为开放式户外景点,沿途设有安全警示牌,在临崖观景台设有1.2米高的护栏,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在排除他杀的情形下,结合小刘生前患有轻度抑郁症、独自出行、事发前与母亲争执、抛弃行李以及景区安全保障措施齐全等情况,推定小刘死亡系自身故意造成 ,所以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资料图
朱巍强调,并不是因为小刘没有购票进入景区,景区就不承担责任,而是景区能证明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不担责 。
他表示:“第一,对于景区来讲,买票与不买票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都是应该有的。第二,景区对买票的人持票进入景区承担的责任要高一点。因为买票之后,有时候票里面会有一定的保险,而且在票面会有相关的地图,购票后消费者就变成了景区邀请你来的合同的相对方,所以景区承担的安全保障率要高一些。
有一些不买票的,特别是爬野山的,有的甚至这个地方‘景区’都是带引号的,连管理者都没有的,一旦造成损失,对赔偿的额度、责任的认定,相比正规的景区和直接购票进去的游客责任要低得多。”
司法实践中
应合理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法院在判决中进一步阐述了景区不承担责任的理由。
黄达说:“这样一个年轻生命的意外离去,的确让人悲痛,但是当事人的观念固守‘有损害就要有人来填补’,‘人死为大’的道德观念长期以来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影响,这也导致司法实践中滥用 ‘公平责任’。不合理的维权、谁闹谁有理只会破坏公平正义的法治原则 。本案中被告并不存在过错,也尽到了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且在死者连门票都没购买的情况下为其争取了意外理赔,尽到了人道主义精神,不应当再为此承担其他责任。”
视频截图
朱巍分析,公平责任曾经长期被扩大化使用,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要在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朱巍表示:“在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基础之上,才有可能考虑公平责任。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责任主体没有责任,当然就不适用于公平责任,所以这个案件的不适用公平责任,我觉得是正确的。”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
总台央广记者/孙莹